2023年兰考县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公告

时间:2023-08-14 09:36:10 医疗卫生 加入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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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》,经县委县政府同意,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务工作人员,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。

一、招聘计划

本次计划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0人,其中:临床医学专业20 人,护理(学)专业10 人。具体岗位详见《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
3.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,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(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;
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名:

1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
2.党纪、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;

3.在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;

4.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。

5.兰考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;

6.2015年以来经省卫健委等部门备案的特招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;

7.2021年以来我县招募的服务期未满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员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23日至8月25日(上午8∶30-11∶30,下午3∶00-6∶00)。

2.报名地点: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。

3.报名应提供资料:

(1)《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1份;

(2)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(3)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;

(4)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1份;

(5)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;

(6)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人员提供相应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。

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,现场采集信息,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。

(二)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报名者必须保证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,如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。

(三)考试
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
1、 笔试

笔试满分为100分,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,直接进入面试环节;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,笔试采取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评分、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;笔试时间、地点见准考证。

2、 面试

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
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。

(1)根据笔试成绩,按各岗位拟选聘人数1:2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,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根据面试名额,低于1:2比例的,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。面试之前,因考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,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面试当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,不再递补。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,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,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,方可进入下一环节。

(2)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,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、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等基本素质。

(3)总成绩计算方法
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*60%+面试成绩*40%。

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。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,并在“兰考就业”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
(四)体检

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∶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,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,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,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只进行一次。

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申请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。体检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
体检的时间、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。

(五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。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情况等。同时,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。因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,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并按程序进行体检、考察;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,不再递补。

(六)公示

考察合格人员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,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,不再递补。

(七)招聘人员待遇

被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差额事业编制管理,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纪律要求

(一)参加招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,凡考试期间有替考、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(二)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,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,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(二)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均通过“兰考就业”微信公众号公布、公示,请及时关注查询。

(三)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0371-22790083 兰考县卫健委

监督电话:0371-26992781 兰考县纪委监委

  



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
2023年 8月 11日

原标题:兰考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公告

文章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EqqE94Eq5zT4u1I6XFv8K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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